意大利米兰华侨华人妇女会章程
第一章:名称 性质
意大利米兰华侨华人妇女会,是意大利米兰地区华侨华人妇女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侨胞群众组织。
第二章:宗旨 职能
本会宗旨是团结米兰地区广大妇女群众,维护妇女的切身利益,为妇女侨胞排忧解难,提高妇女的地位,充分发挥妇女的“半边天”的能力,为妇女融入意大利社会,促进中意两国各方面的交流和发展,为我们米兰地区妇女生活得更愉快,更充实,更平等。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组成:凡是旅居意大利米兰地区的华侨华人妇女,不分职业,年满十八周岁,赞同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皆可成为本会会员。
权利:会员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所选出的负责人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有审查本会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有享受本会各类活动和福利的权利。
义务:本会人员应遵守本会章程,交纳会费,参加会务活动。会员因故退会,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后生效。一年内不参加正常的会务活动,不交纳会费者(特殊情况除外),按自动退会论处。理事会成员以及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和损害本会声誉,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者,由会长主持召开会议,经理事会讨论作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形式
本会设顾问委员会,聘请旅意或国内著名侨领、著名企业家、知名人士组成。
本会设会长一名,执行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设理事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一届,可连选连任。会长需经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民主确定。
妇女会下设秘书组、财务组、文体组
1、秘书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各项活动,负责会员登记,会务宣传等工作。
2、财务组:管理经费、筹措会费、负责对有困难的妇女侨胞资助工作,负责平衡本会的收入和支出。
3、文体组:负责开展文娱、体育、旅游等活动。
全体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后延),审议、监督年度会务、财务情况。全体会员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后延),通过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新一届妇女会负责机构,听取和通过会长工作报告和会务、财务情况的报告及通过有关重大会务决定。
本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强调理事会的集体领导原则和实行会长负责制相结合的领导制度。
第五章:会费及其作用
本会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是会员所交纳的会费,并大力欢迎各界侨胞自愿捐赠资助,会费的主要开支是用于抗灾抚贫,接待国内外各种参观访问,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开支以及必要的会务费用。任何个人不得滥用、浪费或侵占,强调合理、合法、收支平衡的原则(财务规章另文)。
第六章:注册地点及法人代表
本会注册地点:意大利米兰市
法人代表:由每届换届选举出的新会长担任
第七章:会务活动
会长办公会议每两个月一次,理事会每一年一次,研究讨论重大会务事项,审议、研究、部署年度会务工作及对米兰领区内侨界特别是妇女侨界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以维护侨胞特别是妇女侨胞的权益。国内、国际重大节日要组织活动,重大 事件要组织研讨,发表意见,维护正义的公理。
意大利米兰华侨华人妇女会